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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多項措施全力深化政府采購流程再造

發布日期 2019-12-05 09:46:02

為了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 威海市財政局出臺多項措施,全力深化政府采購流程再造,通過優化采購方式、放寬采購自主權以及簡化審核程序等多項改革措施,顯著提高采購效率,更好激發我市政府采購的活力和動力。

 

一是精簡集中采購目錄和提高采購限額標準。全面梳理集中采購目錄中的品目,只保留通用性強的產品品目,將現有的117項壓減至90項;提高采購限額標準,將集中采購目錄內自行采購限額標準由目前的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做到“抓大放小”,賦予預算單位更多采購自主權,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

 

二是優化采購方式。除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項目申請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外,財政部門不再審批其他采購方式的變更申請。其他采購方式變更及進口產品審批流程統一調整由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后,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自動備案通過。技術復雜、專業性強,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項目,需要自行選擇確定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后即可實施,財政部門不再進行審核。

 

三是壓減政府采購流程。取消非法定前置審批環節,進一步確立預算單位的主體職責;加快完善對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的考核及檢查體系,明確采購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限,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率;壓縮集中采購項目轉為分散采購項目的時間,預算單位在將完整采購需求提交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后,10個工作日內政府采購中心未組織實施的,可調整由社會代理機構組織采購。

 

四是簡并信息化項目采購審核程序。將信息化項目采購技術審核、資金審核及績效評估等環節合并,由市大數據中心、財政等部門單位聯合組織一次性論證審核,項目建設方案論證審核通過后直接進入政府采購程序。組織采購階段,在確保方案實質性內容不變的前提下,僅對項目建設方案中存在傾向性、排他性等參數進行修改,無需重新組織評審。

 

五是提高政府采購項目辦結效率。通過實施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壓減辦事環節、減少提交資料等措施,從收到經預算單位確認的完整采購需求到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將公開招標方式采購時間由目前35個工作日壓減到24個工作日以內,將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時間由目前22個工作日壓減到14個工作日以內,將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時間由目前15個工作日壓減到10個工作日以內,將競爭性談判、詢價方式采購時間由目前12個工作日壓減到7個工作日以內,政府采購項目辦結時限均壓縮了30%以上,采購效率提升明顯。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責編: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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