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火-中国知名电竞赛事平台

首頁 > 政策法規 > 河北:代理機構政采信息發布反復出錯將暫停操作權限

河北:代理機構政采信息發布反復出錯將暫停操作權限

發布日期 2019-12-23 09:26:07

近期,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一些項目的采購信息公告中重復重要的、標準的、常用的詞語頻繁出現多字、少字、錯字等錯誤,這些錯誤暴露了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素質低、工作不認真、代理水平差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河北省政府采購形像。針對此類問題,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河北省政府采購處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代理機構要切實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內容管理。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內容要求準確完整,信息公告中引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作依據的,應當準確完整地引用全稱。公告內容中涉及機關(單位)名稱的,應當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

 

  《通知》要求采購人和代理機構要切實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內部控制管理。要將政府采購信息起草、發布作為內控管理的內容之一,按照 “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應當對其上網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代理機構起草的信息公告應當實行嚴格的內部控制,由其另外有關人員進行嚴格的復核,并經采購人最終審核后再上網公開,確保公告內容無差錯。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要對其服務水平、服務質量、收費價格等調查和綜合考慮后再確定。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出錯代理機構的管理。凡出錯的代理機構應當做出深刻書面檢查交項目同級財政部門存檔,同時抄送省級財政部門。項目同級財政部門應約談該代理機構法人代表,講清問題的嚴重性,提出嚴厲批評和要求。對同一內容反復出錯、性質惡劣的,省級財政部門將暫停其信息發布操作權限,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恢復。各級財政部門要將代理機構信息公告內容出錯情況向項目采購人進行反映,同時在河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將代理機構予以公開曝光。

 

  最后,《通知》提出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應對本級預算單位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活動進行上網前審核和監督管理,及時發現以上類似問題,并按以上管理辦法予以處理。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責編:小楠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