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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第三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即將“出爐”

發布日期 2020-01-22 00:00:00


11月26日,財政部第三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編審會議在京召開。會議介紹了第三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的征集、編審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經過熱烈討論,與會專家就新一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合法性、導向性、邏輯性及表述等問題提出了建設性的修改建議。 

  

財政部國庫司有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指導性案例就是通過推進執法標準化建設來為市場提供明確的監管信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通過的司法部《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中,也將財政部此項經驗作為示范進行推廣。為此,財政部已將發布指導性案例作為工作長效機制?!?他說。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近年來,政府采購規模不斷擴大,投訴舉報案件數量大幅增長。與此同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方主體違法手段更加隱蔽,由“界外球”轉為“擦邊球”,增加了政府采購交易成本,影響了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提高了案件處理的難度。從政府采購監管角度來看,政府采購市場從屬并依賴于全國整體市場環境,目前,市場監管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在政府采購領域都有體現,比如監管能力存在層級差異與地域差異、“輕錯重罰”“重錯不罰”“同錯不同罰”和個別地方監管部門過度干預和不作為等問題,影響了政府采購監管的公信力。 

  

2017年開始,參照國際上“成文法國家搞判例、判例法國家搞成文”的監管趨勢,財政部主動作為,在各部委中率先公開發布兩批共20個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將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類型化梳理,統一處理處罰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 

  

與會專家一致表示,財政部己經公布的20個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市場主體認為這是向市場“交底”,體現了透明監管的理念,為市場主體供了穩定的監管預期。二是地方反映這項工作彌補了立法領域的缺失,并有效規范了財政部門自身的執法行為,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全國范圍內“同錯不同罰”的問題。三是該項工作體現了財政部在依法行政領域方面的引領性和示范性。 

  

對于第三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的編審情況,據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財政部領導有關“扎實做好工作,將典型的案例有關情況通報各地”的批示精神,今年國庫司進一步總結經驗,并首次向地方征集案例。5月,啟動了第三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的編審工作,7月,下發通知向地方財政部門征集案例,地方積極參與,踴躍申報,共收到16個省(市、自治區)申報案例89個,中央本級準備案例15個,共104個。 11月上旬,國庫司會同中國政法大學政府采購法研究中心,按照合法性、時效性、與現行政策協同性、體現改革精神等原則,統籌考慮案件類型、中央與地方案例比例、復議訴訟維持情況等因素,遴選出了12個指導性案例,并于11月中旬,對案例初稿進行修改。目前12個指導性案例的編寫工作已初步完成。 

  

會上,與會專家普遍反映,擬發布的第三批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著眼于解決當前政府采購質疑投訴處理中遇到的痛點、難點問題,具有很強的引領性、示范性,質量較高。為了讓本批指導性案例更好地發揮效用,專家們對12個案例逐一審查,經過熱烈的討論,專家就案例的合法性、導向性、邏輯性及表述等問題提出了建設性的修改建議。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專家的審查意見對指導性案例作進一步修改,并經相關專家合法性審查,報財政部領導批準后正式對外發布,而后對中央單位和地方財政部門進行培訓。同時,對于在本批指導性案例征集活動中積極參與、案例質量較高、入選指導性案例的地方財政部門予以表彰?!庇嘘P負責人表示。 

  

據悉,來自財政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中國政法大學以及中央、地方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專家共40人參與了此次編審會議。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責編:小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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